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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育多年的儿子竟非亲生?除了离婚还能干什么?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3-07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发现妻子不忠且生育了私生子,这无疑是妥妥的双重打击了。在伤心之余,老王可能会问,养育多年儿子竟非亲生?除了离婚还能干什么?

01苏州“老王”的故事

近期有个故事上了热搜,苏州的大明和妻子小红生育了儿子小明。随着小明慢慢长大,周围邻居和朋友也时常议论这对父子长相的差距,长得一点也不像父子。时间长了,大明自己也忍不住了,就带着小明去做亲子鉴定。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小明真的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在愤怒之余,大明冒出了离婚的想法,除了离婚他还能干什么呢?

 

02非婚生子有什么法律后果

这是老套的民间故事,但也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因不忠行为怀孕生子,且隐瞒丈夫,致使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儿子多年,我们可以将这种情况称为“欺诈性抚养”。

首先,这种“欺诈性抚养”中的女方违反了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破坏和谐的家庭关系,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其次,丈夫在被隐瞒的情况下,倾注了大量的情感和精力在孩子的抚养过程中。一方面,他受到妻子背叛行为的伤害,人格尊严受损;另一方面,又受到疼爱多年的儿子却非其亲生事实的双重打击,给丈夫带来了巨大的情感伤害。

面对这种局面,丈夫该如何请求法律保护、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请求妻子赔偿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自己,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欺诈性抚养”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也就是说大明作为“无过错方”有权向女方请求损害赔偿。另外,作为无过错方的大明还可以在财产分割时主张多分。

 

03律师建议: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给你几条锦囊:

1、及时进行亲子鉴定,固定证据

如果男方已经心存合理怀疑,在不惊动女方的情况下,带着孩子及时进行亲子鉴定不失为一个选择。这不仅有助于固定证据,如果将来面临诉讼,也是向法院提交的初步证据。

2、请求返还抚养费

由于妻子的欺骗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有权向女方提出追偿抚养费。如果丈夫提出抚养费返还的问题,返还金额并非绝对数额。法院常常会考虑到男方养育孩子的实际支出、抚养孩子的年限、为孩子支付的大宗花销、自身经济收入、生活地当地的经济水平等。

3、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和多分财产

丈夫有权向女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金额如何确定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会考虑丈夫与孩子实际共同生活时间、彼此情感依赖程度、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程度、妻子主观过错程度及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此,对于侵害行为及其后果要注意取证。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离婚,考虑到女方可能构成过错,男方可据此主张多分财产。

 

“老王”的故事是悲伤的,养育多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的确是常人难以承受之重,但对方要承担的责任也算是法律所给予的些许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