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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学历低,我能不让她看孩子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7-14

如果一方学历较低,离婚后另一方就能请求法院限制TA的子女探望权吗?

当然不是。

那如果对方确实带坏了孩子,也不能阻止孩子和对方接触吗?

当然也不是。

 

那这个探望权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先来看一则案例。

 

 

前妻学历低,前夫要求限制探望权

蔡某和邓某经法院调解以后离婚,约定孩子小蔡抚养权归男方所有。离婚后,小蔡一直跟着蔡某一起生活,而邓某也已经再婚。蔡某认为邓某学历低,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再婚后的家庭也会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请求法院限制邓某看望孩子。但邓某在庭审中,拿出了片、转账记录等等证据,证明并未拖欠抚养费,且母子关系较好。

法院怎么说

法院认为,文化程度高低并不是衡量父母人品和教育子女水平的唯一标准,不能以父母学历标准量化对子女的感情,也不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蔡某提出的探望子女条件实际上不当地限制了邓某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也妨碍了未成年子女接受母亲关爱的权利,不应支持。

 

法律知识汇总

1.什么是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对子女进行探视和看望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一般是不能直接主张探望权的。

 

2.探望权怎么行使?

当事人可以就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作出约定;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一般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确定,如果子女已经能够清晰真实地表达自身的意愿,法院也会尊重子女的意见。当然为了方便后期的执行,法院还会兼顾探望权能否实现的问题。

 

3.不给抚养费,能不能不让对方看孩子?

不可以。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直接拒绝对方看孩子的请求,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探望权。对于拒不协助的一方,法院也可以依法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4.孩子跟着对方出去学坏了,能不能不让他见孩子?

可以,但当事人是不能任意剥夺另一方的探望权的。如果对方在探望孩子的过程中,教唆、胁迫或者引诱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比如参与赌博、参加邪教和阅读宣扬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作出中止探望权的决定,待不良行为停止,子女所受影响消失后,法院可依法恢复其对子女的探望权。

 

分开如果已经成为定局,父母能做的便是降低离婚可能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阻止对方看孩子,或许能够为自己出一口气,却会让孩子陷入不安和恐惧之中。孩子已经缺失了家庭,更不应该让他缺失了父母的关爱。互相尊重,各自陪伴,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