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法而鸣,据理相争,家与家青年律师辩论赛来啦!
来源:互联网 作者: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3-21
3月9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第4期青年律师辩论赛拉开帷幕。正、反双方围绕“被告应不应当返还房产”这一辩题展开辩论。
正方:苑宝丹、吴宇琦(被告应当返还)
反方:陈晓卓、覃炜垸(被告不用返还)
经过开篇立论、攻辩环节、自由辩论以及总结陈词四个环节,双方你来我往、各抒己见。正方从“有违公序良俗”的角度出发,强调该房屋属于赠与行为;反方从情理法角度,强调被告在生理和心理上受到的双重伤害。
辩论环节结束,大家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资深律师、专家从专业角度对辩题进行解析,并对参赛选手的表现进行点评。高级合伙人李凝未律师表示,辩论赛的目的是希望青年律师能对比赛的案件有更深入的思考,加强在辩论过程中发言的结构性和框架性,为未来的真实庭审做准备。思维训练领域专家林增祥博士建议青年律师,应当结构化地解读辩题,明确论点的逻辑关系,为后续辩论奠定更好的基础。
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对本次青年律师辩论赛进行总结。谭芳律师首先肯定了4位选手的表现,她讲道,家与家青年律师辩论赛应当注重法律之辩,紧紧围绕论点,与法庭辩论结合起来,锻炼立论逻辑、反驳逻辑。
最后,法官组叶浩然向大家宣布,本次辩论赛获胜方为正方,青年律师苑宝丹获“最佳辩手”称号。
辩论赛是锻炼青年律师庭审对战技巧,提升其执业能力的机会与平台。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在“家法学堂”内训活动中,特设青年律师辩论赛,以经典案件的争议焦点为辩题,深入讨论法律问题。
往期回顾
第一期:2022年7月14日
辩题:原告是否享有追偿权?(一)
第二期:2022年9月8日
辩题:原告是否享有追偿权?(二)
第三期:2022年11月10日
辩题:原告转给被告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借款?
来听听青年律师在比赛中的收获吧!
陈晓卓
一方面,我们在赛前还需要更加熟悉材料,一些关键性证据要放在显眼的地方,以便使用。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在遇到对己方不利的观点时,及时拉回到对自己有利的战场。
王净原
在案件中我们代理被告,在辩论赛中却刚巧抽到了原告一方。立场转换后,思路也变得更加清晰了起来,愈加明白原、被告各自的长处和痛点,也让我对案件之后的走向有了更多的把握和期待。从辩论来看,虽然之前参加过几次辩论内训,但这样正规场合下的“大型辩论”还是头一回,自问仍有临场反应不够快、被带节奏而不自知、拘泥于细节、语速太快等毛病,希望下一次能够更加镇定从容,掌握更多主动权。
姜雯泽
我认为今后要加强对法律的研究和讨论,对材料的梳理工作要更加系统和完整,事前对辩论赛要做完整的预设,形成更为清晰、有逻辑的架构。对于想要提起的法律点需要重点标注,并找机会提出。
苑宝丹
虽然辩论赛只有短短的20分钟,但在赛前,我们整个团队针对该辩题反复进行讨论和研究,我感受到与小伙伴们的友谊更上一层楼,同时也想感谢大家一起在背后做出的努力。此外,相比以往的辩论赛,这一次我们准备了更多书面材料,整体感觉更贴近当事人与整个案件,是一次很有意义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