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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变“真分手”,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怎么分?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3-06-15

5月25日,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80期家法学堂活动。本次内训为模拟法庭,围绕一起同居关系中的房产纠纷案件展开,由律师五部的宋道松律师担任原告代理人,律师一部的任珺律师担任被告代理人。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共同商议用“假离婚”的方式获得相关贷款优惠,来购买第二套房产。办理离婚后两人以同居的方式生活在一起,买房后,双方沟通复婚失败,遂产生了房产纠纷。

原告代理人:宋道松律师

被告代理人:任珺律师

 

模拟法庭现场,双方代理律师发表代理陈词,在举证质证环节抽丝剥茧,理顺案情,竭尽全力为各自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审判长”:闫志远律师

 

在点评与分享环节,在场律师逐一发言,深度分析了本案的重点,共同探讨了本案代理律师在庭审中可采取的有利辩论角度,并针对本场模拟法庭中的不足之处,提出代理律师在质证环节中要紧抓法律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时刻保持法律证据的三性统一。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表示,律师在庭审表现中要重视与法官的眼神交流和沟通,保证三个“非常”,即庭前准备要非常充分,专业能力要非常扎实,应变能力要非常迅速。在回答法官的问题时,表达上要精炼准确,语速上要稳健自信,举证质证要准确无误,辩论反驳要一针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