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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我的哈基米被前任抱走了,怎么办?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凝未律师、杨舒涵实习律师 时间:2023-10-31

对于很多人而言,宠物就是她/他们的家人。

很多人担忧,恋爱分手后,

如果前任不愿意归还小猫咪、小狗等宠物,该怎么办?

 

现实案例

徐某与程某原系恋爱关系,2019年,徐某通过微信向萌宠宠物店转账4000元,购买了一只名叫“爱丽丝”的英短金渐层猫咪。2019年6月,徐某因出国学习,将宠物猫交于程某饲养。

后二人分手后,徐某向程某索要宠物猫,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徐某将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程某归还宠物猫。法院查明宠物猫确为徐某所有,但由于程某声称宠物猫已走失,徐某又无法证明宠物猫仍在程某处,最终法院并没有支持徐某的请求。

 

争夺猫狗“抚养权”,你需要了解的……

 

01

请求对方返还宠物的法律依据

 

虽然我们把猫咪和小狗当作家人,但在法律上宠物属于财产中的“动产”。我们要争夺的也并不是“抚养权”,而是动产的所有权。实践中,恋爱分手后一方要求前任归还宠物纠纷的案由多为返还原物纠纷,涉及双方其他财产纠纷时,也见于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和婚约财产纠纷中。

 

《民法典》第240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典》第235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前任无权占有宠物的,我们有权要求对方返还。

 

02

我要折价赔偿款OR我就要猫咪?

 

在部分案件中,考虑到宠物返还可能难以实现,原告并没有要求对方返还宠物,而是要求对方赔偿购买宠物的费用。也有“铲屎官”绝不退让,只要宠物,在被告表示宠物已丢失的情况下,法院征求了其是否变更诉讼请求的意见,她/他们也明确表示不变更。

 

如果宠物确已被对方丢失,对于“要求对方返还宠物”的诉讼请求,法院通常无法支持。

 

因此,律师建议,一审提交诉讼请求时最好加上“或者折价赔偿”这一项,在本次诉讼中保留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如果在一审中未提出,二审中新增赔偿请求的,法院一般会就新增的诉讼请求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参考案例】(2022)辽05民终2214号、(2022)鲁1326民初5078号

 

03

掌握两大关键证据

 

此类案件中,原告常常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从前任处要回自己心爱的哈基米。笔者总结案例发现,原告通常未能证明两项关键事实:

一、“我”是宠物的所有权人;

二、宠物现在仍在前任处。

 

针对“所有权”的证明问题,原、被告之间似是而非的聊天记录(比如“要猫自己来拿,没工夫给你托运”等)通常无法证明原告才是宠物的所有权人。

 

相比之下,被告在庭审中的自认、原告的养犬证、原告与宠物店的聊天记录视频及付款凭证、原告与宠物原主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视频或转账记录、宠物原主人为案件出具的证明视频等更能被法院采信。

 

实践中,比证明“猫是我的”更难的是“猫在你那”。原告方通常需要证明标的物宠物仍在被告处,如果无法证明,法院通常无法支持原告要求返还宠物的诉讼请求。除了监控视频之外,宠物GPS定位或许是个好思路。

 

 

【参考案例】(2018)粤0608民初3309号、(2020)皖0404民初1507号、(2021)晋0214民初2292号

 

04

爱宠丢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费吗?

 

可以尝试提出该诉讼请求。实践中也有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费,认为原告在宠物饲养的一定期间内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并对其产生了感情,因此该宠物可以认定为系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如果现该特定物因被告的侵权行为下落不明的,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不过法院支持的精神损失费数额通常较小。

 

【参考案例】(2021)晋0214民初2292号

律师建议

因事需要寄养宠物时需审慎考虑“暂时寄养家庭”,信任的家人、朋友可能会是更优的选择。另外,分手后对方带走宠物,通常出于感情破裂的激愤和怨怼,只要对方人品过关,双方仍有冷静协商的空间。如果协商不成,宠物的主人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增加要回心爱哈基米的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