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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住不判离的压力,说服对方当庭调解离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李凝未&吉鎏 时间:2023-12-19

「 前言 」

 
这是一对曾经风雨同舟的夫妻,带着积怨和不舍在艰难分离。
 
相互扶持20多年的W先生与F女士,在多年的消磨下,走到了婚姻的尽头。W先生希望尽快离婚,但愿意给F女士更多的财产来安身。然而,F女士拒绝离婚,也抗拒沟通。
 
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不判离,是离婚案的一大难点。本案中,李凝未律师准确推测出对方的需求,提前拟定几套调解方案在开庭时有节奏地释放,推动法官来说服F女士,并及时稳住协商成果。最终,W先生以优于预期的方案当庭离婚,了却一桩心事。
 
 

「 案件背景 」

 
20年多前,W先生和F女士排除万难走到一起,也曾有过真挚热烈的感情。双方婚后共同努力,购置下一大一小两处房子。每每回忆起两人曾经的点滴,W先生都无法抑制地痛哭流涕。可是,再多的情感,也耐不住生活琐事消磨,双方逐渐从争吵不休变成对彼此视而不见。
 
因协议离婚无果,W先生委托李凝未律师和吉鎏律师起诉离婚。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F女士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不准予双方离婚。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F女士仍然不同意离婚,而法官既不想判离,也不积极推动调解。因为,双方的孩子第二年就要高考了。尽管孩子已表示不参与父母的事,但F女士仍以此为由不想离婚,并获得了法官的共鸣。
 
「 办案经过 」
 

1. 调解方案早准备

 
F女士很情绪化,其需求不是单纯的多分财产,或者说某一个具体的离婚方案。W先生就完全弄不清她的想法。
 
李凝未律师和吉鎏律师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和对人性的理解,预测F女士的需求并制定调解方案:F女士收入不高且快要退休,对未来应有不安。其长期照顾着孩子,很可能将自己和孩子视为一体。调解方案中需考虑到F女士的安全感,也可考虑将部分财产赠与孩子。W先生对此很认可,也愿意为F女士和孩子留下足够的生活保障。
 
结合双方的需求,W先生的调解预期为:快速离婚,大房子归F女士,小房子按W先生1%、孩子99%登记。
 

2. 说服法官劝对方

 
如前所述,F女士的情况引起了法官的强烈共鸣,法官直接劝W先生过等孩子高考之后再来离婚。但对W先生而言,尽快离婚是首要目标。
 
因F女士拒绝直接沟通,李凝未律师和吉鎏律师选择了说服法官来推动调解的方案,与F女士进行“背对背”的调解。
 
李凝未律师向法官强调:双方离婚势在必行,W先生的调解方案对F女士的保障远好于判决。而一对长期无法交流的夫妻,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比离婚但都关爱孩子的父母更大。通过这种方式,李凝未律师拉回了法官的共情。法官被打动,开始帮忙说服F女士。
 
在两轮“背对背”沟通后,李凝未律师抛出在小房子上给孩子加名的方案,一锤定音促成调解。因沟通节奏得当,双方当庭调解离婚,大房子归F女士,小房子按W先生50%、孩子50%登记。这个结果,远超W先生的预期。
 

3. 当庭签字稳成果

 
很巧的是,本案法官未进行过夫妻离婚时将财产赠与孩子的调解,于是劝双方先回去办理小房子的过户,然后再安排下一次开庭调解。F女士随时可能反悔。只是口头达成的调解,对W先生缺乏保障。李凝未律师和吉鎏律师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现场为法官提供多份同类案件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作参考,终于协助法官完成调解,稳住了沟通成果。
 
 
「 律师结语 」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律师推动法官来推动调解的案子。
 
希望沟通的W先生,给出了足够的诚意。但沟通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被沟通的F女士,没有理清自己的需求,只是本能地用最抗拒的方式来应对离婚。
 
一味地莽撞沟通或者一味地抗拒沟通,都不是有效的沟通方式。一场真正有效的谈判,总是充分准备和临场应变的结合。而资深律师的入局,往往可以起到拨云见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