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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协调解委&婚家委在家与家举办婚家调解研讨会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3-26

3月18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背景下,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实务研讨会”在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举办。本次活动由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凝未律师,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婧律师等60余位法律界同仁参加本次研讨会。

会议伊始,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和徐汇区家风馆。在家与家讲解员方正淇的导览下,大家深入了解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历史变迁、婚姻家庭观念的历史演变、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工作成果等,现场感受家风文化。

李凝未律师作开场致辞。李凝未律师阐述了举办此次研讨会的重要性和目的,强调律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法律要义理解和婚姻家事案件调解实务规范运用的重要性。

分享环节,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洪律师,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述兰律师,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巧月律师,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燕晓凤律师分别就婚姻家事调解领域的工作业务经验进行分享,为与会人员带来了宝贵的实践智慧和启示。

交流讨论环节,与会律师纷纷提问并分享。大家结合自身的办案经验,分享了在处理婚姻家事案件中的独到见解和宝贵经验。从调解策略的制定到与客户沟通的技巧,从法律条文的运用到实际案例的拆解,与会人员各抒己见,深入交流。

活动最后,沈婧律师作活动总结。沈婧律师讲到,处理婚姻纠纷时,调解是破解僵局的关键,律师可以通过价值排序和利益排列组合挖掘调解空间。即使调解未成功,前期方案也能锚定对方心理预期,为后续谈判或诉讼争取主动权。

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干事李佳波,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律协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秘书王净原参加本次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旨在加深律师对新出台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婚姻家事案件的办案水平,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未来,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紧跟立法变化,准确理解与适用最新司法解释及其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并携手行业同仁共同迎接新机遇与新挑战,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专业力量。

通讯员:蔡明奕

摄像:万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