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法学堂:共同遗嘱背后的父子继承之战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6-18
6月12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72期家法学堂活动,本期主题为“亲情与法律的博弈,共同遗嘱背后的父子继承之战”,律师一部戈韵仪律师通过真实案例的深度剖析,为大家分享了共同遗嘱在继承纠纷中的法律效力及实践难点。
家法学堂上,戈韵仪律师以两位老人的“共同遗嘱”为切入点,详细介绍了案情经过。张爷爷与老伴订立共同遗嘱,约定任何一人离世,45%房产都由孙子张三继承,张三则需对还在世的老人履行赡养照顾义务,待两人都离世后张三继承剩余房产。然而,随着两位老人相继离世,张三(原告)与父亲、叔叔等因遗嘱效力、遗赠接受时间等问题爆发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房产由被告均分,而二审法院则改判支持张三的继承诉求。这一反转凸显了共同遗嘱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性。
戈韵仪律师结合一审、二审代理思路以及判决与认定情况,解析了案件的四大争议焦点。在共同遗嘱的效力认定上,她结合民法典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指出除公证、自书遗嘱与代书遗嘱三种形式外,若共同遗嘱符合形式要件即为有效,但需排除口头或录音录像形式。
在共同遗嘱生效时间上,戈韵仪律师剖析了“相互型”“指定型”“混合型”三种共同遗嘱,并比较了其中“部分生效”与“全部生效”两种观点,强调需根据遗嘱类型具体判断。
在接受遗赠的方式上,戈韵仪律师结合民法典第1124条,进一步讲解了受赠人何时、向谁、以什么样的形式做出“接受遗赠”表示会是有效的。在必留份制度上,她通过多个案例说明,法院会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但具体比例需综合案情判定。
讨论环节,家与家律师总结道,共同遗嘱虽能体现家庭成员的情感联结,但其法律风险不容忽视,订立时一定要谨慎,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免造成更大的家庭矛盾,损害家庭成员利益。
本期家法学堂以生动的案例和专业的解读,为大家提供了关于共同遗嘱的法律实践与指导,助力律师团队精益求精,在亲情与法律的博弈中平衡各方权益,推动家庭和谐与社会法治进步。
通讯员:王凡
摄影: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