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发布案例,家与家张欢律师为该案“老年人权益代表”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11-03
10月29日,上海高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代表人”案例文章《儿女对簿公堂,诉讼中谁来代表失能的她?》,上海律协社会公益与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欢律师担任该案“老年人权益代表人”,为失能老人维护合法权益。
今年1月,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在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期间提交《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引入“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的建议》。
徐汇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徐汇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于3月上旬组建由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就代表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调研,与徐汇区妇联、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家与家律师及相关单位多次沟通,深入交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代表建议落实情况。5月中旬,办理小组结合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妇联的会办意见,形成代表建议答复初稿,征询代表意见后最终形成定稿,并发布《汇爱未来——权益代表制度工作指南》。
针对实践中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难以自主表达诉求,失能老人易受亲属不当干预的现状,徐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徐汇区法学会建立独立权益代表机制,选任具有法律、心理或社会工作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或“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弥补诉讼能力欠缺。该机制规范了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标准、履职程序及监督规则,规定了权益代表人适用范围和介入标准。
期间,受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徐汇区妇联选派家与家律师担任权益代表人。家与家李凝未律师、张欢律师在3起抚养费纠纷案、继承纠纷案中分别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参加庭审,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
家与家律师担任“权益代表人”的这3起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下面请与我们一起聚焦这桩继承纠纷案:当子女对簿公堂,那位无法言语的失能老人,她的意志由谁代表?她的尊严由谁守护?

2025年3月,张欢律师作为“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参与徐汇区人民法院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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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上海高院”公众号,家与家对原文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