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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芳律师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老有腔调》,解读家事纠纷里的权益保障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11-10

11月1日,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做客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老有腔调》2025敬老月特别访谈节目,和SMG上海人民广播电台《直通990》首席主持人、制作人宋宇皓,上海市人大代表、长寿路街道永定新村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龚顺美共同解读“家事纠纷里的权益保障”。该节目由上海市老龄办、上海市民政局、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联合主办。

随着《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引发广泛关注,老年人权益保障再次成为社会焦点。在此背景下,如何帮助老年人厘清家事纠纷中的复杂关系,运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家事纠纷,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与法理

谭芳律师在节目中指出,当前涉及老年人的家事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她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不少再婚老年家庭,因子女介入或财产问题,在晚年面临婚姻危机;财产继承纠纷频发,无论是没有遗嘱导致的法定继承矛盾,还是因遗嘱形式不规范引发的效力争议,都常常让家庭关系破裂;而当老人失能失智后,监护权的归属更是容易引发家庭内部纷争的导火索。

 

一份遗嘱的学问,远比想象中复杂

节目中,遗嘱成为了讨论的焦点。谭芳律师澄清了一个普遍误区:“很多人还以为公证遗嘱效力最高,但《民法典》实施后,七种遗嘱形式效力等同,以最后一份符合条件的为准。”这意味着,即使做过公证遗嘱,如果老人在弥留之际立下另一份符合规定的口头遗嘱,那么将以最后这份符合条件的为准。

两位专家还讲述了一个令人警醒的真实案例: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妻,妻子先病逝,一周后丈夫也随之离世。妹妹在姐姐生前悉心照料,最终却眼睁睁看着姐姐姐夫留下的千万房产,依法全部由姐夫那边的侄子继承。“我照顾姐姐这么多年,怎么就一分都没有了?”妹妹的困惑与委屈,却无法改变法律上关于继承顺序的刚性规定。这个案例如同一记警钟,提醒着提前规划的重要性。

 

监护权:从“公职监护”到“意定监护”的温暖演进

谭芳律师介绍了更为前置的解决方案——“意定监护”。她解释,这好比一份“未来契约”,允许老年人在意识清醒时,就用书面形式指定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友,也可以是专业机构)作为未来的监护人。“这确保当你无法为自己发声时,你信任的人能按照你希望的方式照顾你。”

 

司法创新:为老年人配备“权益代言人”

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实践中,上海的司法系统也在不断创新。谭芳律师特别介绍了一个暖心举措——权益代表人制度。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老家事案件中,当法官发现失能老人的利益可能与作为监护人的子女利益发生冲突时,专门为老人指定了一位律师作为“权益代表人”。这位代言人不代表任何子女,只纯粹为老人本人的最大利益发声。这项创新,让法律在理清纷争的同时,更显温度。

针对实践中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难以自主表达诉求,失能老人易受亲属不当干预的现状,徐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徐汇区法学会建立独立权益代表机制,选任具有法律、心理或社会工作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或“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弥补诉讼能力欠缺。该机制规范了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标准、履职程序及监督规则,规定了权益代表人适用范围和介入标准。

近期,受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徐汇区妇联选派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权益代表人。家与家李凝未律师、张欢律师在3起抚养费纠纷案、继承纠纷案中分别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参加庭审,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

 

规划,是留给晚年最好的礼物

节目的最后,谭芳律师给出了中肯的建议,她强调“事前规划”的重要性——不仅要通过普法树立权利意识,更要付诸行动,通过遗嘱、意定监护等工具,将观念转化为切实的保障。

本文来源“直通990”阿基米德平台,编辑为洁羽,责编为宇皓,监制为杨叶超、朱颖,家与家对原文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