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商事调解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沪举行,谭芳律师主持研讨环节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湘大法学 时间:2026-04-02
3月20日上午,由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谐融商事调解中心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承办,WELEGAL法盟、教授加战略支持的首届商事调解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基石厅举行。大会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国际商事调解机制”的战略部署,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商事调解条例》有效实施。来自司法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单位的2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大会。
全国妇联权益部兼职副部长、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担任分组讨论环节主持人,和现场专家学者、企业家、律师等围绕商事调解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发表致辞。他强调,商事调解重在修复市场信用,在法律框架内将纠纷转化为合作契机,实现从存量分配到增量创造的跨越。作为枫桥经验从基层治理向现代市场经济植入的创造性转化,商事调解坚持专业的人解决专业问题,找到利益最大公约数。上海在商事调解领域的实践探索,为国家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立足改革、深耕实践,华政将在人才培养上注重商事调解的实践教学,在理论研究上聚焦商事调解的学术命题,为商事调解的发展贡献力量。

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廖永安代表湘潭大学发表致辞。他介绍了湘潭大学在商事调解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果。他指出,发展商事调解是驱动高质量经济发展的法治引擎,是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接口,有利于贡献全球治理的东方智慧,期望本次大会凝聚共识、汇聚合力,共同推动中国商事调解事业迈向新台阶。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发表致辞。江必新强调,商事调解工作要坚持意思自治、平等友好,同时把握专业特性、紧扣高质量发展,不断完善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加快国际化步伐,推动行业良法善治,厘清商事调解与其他调解的边界,强化行业自律与监管,实现行稳致远。

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闫晋东在致辞中表示,要携手共赢,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缓冲带作用,将商事调解作为“增值服务”,化解会员单位纠纷,保留信任基础;要深化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加强司法确认协作,让调解成果落地见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晓镍表示,上海法院以实效为导向,优化“两头”:一是提升案件进入调解的科学性与精准性,尊重当事人意愿,针对金融、知产等专业领域实现精准匹配;二是提升司法确认效能,通过示范案例、在线确认等机制,强化执行力保障,同时严格审查虚假调解与违背意思自治的情形。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郑金都指出,律师应成为商事调解的引导者和推广者,将非诉讼服务贯穿企业全过程,熟练掌握调解规则,从商业利益出发协助当事人达成共识,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拓展自身市场空间。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顾功耘表示,将全力支持商事调解工作,发挥专业优势,与各界伙伴一道,将商事调解打造为上海的新名片,为上海乃至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分组研讨环节中,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洪冬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张新宝,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徐明、杨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许多奇,《中国法律评论》常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袁方,江西省律师协会会长廖泽方,全国妇联常委、全国妇联权益部兼职副部长、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湖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宇昕,华商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树,上海市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马靖云,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教授、《商事调解条例》立法专班成员黄艳好,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教授段明等专家学者,100余家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的董秘或法务负责人,以及30余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围绕商事调解主题进行了分享和深入探讨。

全国妇联常委、全国妇联权益部兼职副部长、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表示,当前家族企业、夫妻经营体、高净值人群争议中,商事与家事纠纷高度交织,股权、债务、经营问题常源于婚姻、继承、亲情矛盾,单纯分轨处理难以根治。建议引入商事调解+家事调解双轨制调解模式,既能稳定企业经营,又能化解家庭矛盾,从根源上减少连环诉讼,既能满足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的现实需要,也契合社会治理与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大会乘《商事调解条例》颁布之东风,深入探讨商事调解的制度建构、实践路径以及与国际规则的制度兼容,将为推动我国商事调解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助益。
本文来源“湘大法学”公众号,家与家对原文有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