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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成功举办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民事程序法研究 时间:2026-04-29

第九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成功举办

 

原文标题:第九届家事诉讼程序理论与实务论坛成功举办

供稿:龚雪

来源:民事程序法研究微信公众号,2026年04月25日

原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09aJ43qJ_7p9jexk7P2qw

 

开幕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景汉朝在致辞中指出,当前家事纠纷呈现出类型多元化、诉求复合化、矛盾深层化的新特征,已从传统的离婚、继承纠纷拓展至家庭教育令适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新型财产分割等新领域。他特别强调,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纠纷,它以爱情、亲情、感情等为基础和纽带,纠纷解决应当更加突出和谐和睦这一价值追求。而人工智能在这方面越来越显现出独特优势。现在家事纠纷出现了“AI应用样态化”的新特征,建议充分利用AI技术赋能家事纠纷解决:诉前,引导当事人直接应用AI进行调解,或通过AI平台评估诉讼风险与成本;诉中,借助AI辅助当事人根据诉讼进程理性决策;诉后,利用AI进行情感方面的沟通修复。他强调,家事纠纷解决应注重理论与实务的双向赋能,聚焦中国特色家事诉讼制度的自主创新,并强化全链条协同的改革合力,推动家事纠纷更多通过诉外途径化解,为完善家事审判机制、服务家庭文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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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会长致辞)

 

        论坛开幕式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敏主持。刘敏教授在主持中指出,自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来,全国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已走过整整十年的历程,家事司法正朝着专业化、人性化、社会化方向不断发展。2025年7月中共中央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健全家事审判方式作出明确部署。为贯彻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健全家事审判方式的要求,深化家事诉讼制度改革,回应新时代家事司法改革需求,本次论坛聚焦家事审判机制完善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展开深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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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教授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杨东教授表示,家事诉讼程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践为导向解决重大问题的体现。他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方面的努力,并分享了将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于家事调解领域的最新进展,包括联合相关机构推动法律智能体建设,通过大数据和AI技术辅助处理小额、简单家事纠纷,为家事程序实务发展注入科技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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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教授致辞)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宁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朱宁书记指出,当前家事纠纷呈现类型多元、情感交织、利益复杂的新特点,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的期待日益迫切。本届论坛聚焦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判后回访帮扶、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关键议题,既是当前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领域,也是司法实践中亟待深化的难点所在。他表示,期待通过理论与实务的深度对话,回应实践痛点、呼应立法需求、彰显法治温度,本次论坛的召开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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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宁书记致辞)

 

        论坛协办方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代表何青叶在致辞中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婚姻家庭观念的变化,家事案件不仅数量持续攀升,复杂程度也日益增长。家事案件相较于其他民事案件具有特殊性,唯有不断完善家事诉讼程序,才能提高争议解决的司法效率与社会综合效果。她认为,本次论坛围绕家事审判机制完善、程序规则优化等核心议题展开研讨,对推动家事法治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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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青叶律师致辞)

 

        论坛协办方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凝未在致辞中表示,家事审判改革已步入深水区,程序法的完善与家事调解机制的创新,迫切需要理论与实务的深度融合。她强调,家事法律服务必须专业性与人文性并重,本次论坛聚焦家事诉讼标准化、专业化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议题,有助于推动家事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为千家万户的幸福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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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凝未主任致辞)

 

第二单元

家事诉讼中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程序

 

        第二单元由《河北法学》主编马章民、《中国法学》编辑赵毅宇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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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章民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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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宇副研究员主持)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心理学博士后齐凯悦作了题为《论完善抚养纠纷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利益衡量》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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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凯悦教授发言)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于娜作了题为《社会调查在涉少家事纠纷中的融入规则构建》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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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娜副庭长发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法官助理李文秀作了题为《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合理事由”抗辩之司法审查》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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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秀法官助理发言)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佳清作了题为《抢娃行为规制中二元禁令的适用界分与司法实践》的主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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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清法官助理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主任、科研管理部负责人、研究员代秋影对第二单元报告进行了点评。

 

        王雷教授点评指出: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该原则需要通过动态系统论的方法加以具体化,综合考虑安全、情感、发展等多重利益,其中安全利益应居于首位。他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分析了已满八周岁子女真实意愿的“尊重”与“遵从”之间的区别,强调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应避免机械司法。在技术层面,他探讨了未成年子女意愿表达的证据种类定位问题,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可作为鉴定意见使用,并建议在程序细节上落实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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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教授点评)

 

        代秋影主任点评指出: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的专业化建设仍面临诸多困境,社会调查制度虽有共识但实践落实仍有不足,亟需培育专业司法社工力量以破解这一难题。她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具体化提出三点思考:一是安全保障是一票否决的基础;二是应以儿童为主体,明确其生命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客体”地位;三是重视未成年人依恋关系的质量,在公权力介入与家庭复杂性之间寻求平衡,强调任何外部力量都无法完全替代家庭做出最优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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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秋影主任点评)

 

闭幕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作会议总结。他指出,本次论坛正值最高人民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十周年,意义重大。会议内容充实、研讨深入,法官、律师、学者及立法机关代表共同参与,展现了理论与实务深度对话的丰硕成果。他强调,经过十年改革与九届论坛的持续推动,我国家事诉讼研究已逐步深化,未来应抓住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快推进家事诉讼专门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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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建国教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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