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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淋淋的教训:婚内避免无辜“被负债”的几条建议!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桂芳芳律师 时间:2022-12-30

我们接待很多当事人咨询时,发现大家有一个知识误区:双方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的一些债务归配偶承担,这个债务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结果债权人依旧将自己作为被告之一起诉到法院并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会这样呢?让我们先来看实际办理的两个案例:

 

案例一

小甜跟小明结婚后,小明以创业需要资金为由,哄着小甜办了几个银行的消费贷,共计60万,通过各种途径套现出来之后直接被小明全部拿走了,贷款也是小甜用自己的工资在还,小甜完全不知道款项用在什么地方了。后,小明出轨第三人要求离婚,小甜让小明归还贷款,小明说不是他名下的贷款,跟他没关系,小甜也没证据证明这个款项是小明使用了以及用在什么地方了,最终,法院判决小甜偿还剩余的全部贷款。

案例二

小花跟小磊结婚后就辞职在家做家庭主妇,小磊是自己做生意的,后面小磊说公司也有小花的份,小花应该在公司任职,小花认为这是小磊爱她的表现,就笑着答应了,因此,小花在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完全不了解公司经营的情况下,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跟唯一的股东,小磊为了少缴税,也经常用小花的银行卡收货款或者支付款项。后,小磊突然不辞而别,杳无音讯,留下了公司的一堆债务,所有的债权人起诉公司时都将小花列为了被告之一,最后,小花也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小花哭都哭不出来。

 

以上这两个案例,是否自己正在经历或者身边的亲戚、朋友正在经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个规定第一句已经很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第二句话主要是针对夫妻关系内部对债务处理的规则,不能对抗作为外部第三人的债权人,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双方的约定处理。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即使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依旧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当然,偿还之后,一方可以再根据双方的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因此,如果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怎么操作,都无法避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但是,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也发现很多当事人都是无辜“被负债”的一方,无辜背上巨额债务。

 

怎么做才能避免无辜“被负债”呢?

以下5条建议一定收藏好了!

01

避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等资金账户与债权人产生交集

实践中,双方共同做出某种行为也是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双方存在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如出具借条或交付借款时在场、所借款项汇入配偶的银行账户、配偶方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归还借款等,都是有可能被认定夫妻双方存在举债的合意。

 

所以,尽量避免使用自己的资金账户接受配偶单方举债的借款或者以自己的银行账户帮配偶归还借款本息。

 

02

避免在自己不清楚情况的《借条》、《欠条》、《借款协议》、《还款计划书》、《担保协议》等债务确认文件上签字

 

一方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非举债方应尽量避免在大额债务协议书,不论签字的位置是借款人、保证人、还是见证人。

 

另外,在自己不清楚、不了解债务的情况下,不要通过电话或面谈(避免被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确认债务金额或事件,因为这几种形式属于是“事后追认”,也是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如果自己是被强迫在上述文件上签字的,在恢复自由之后,应立即报警,说清楚自己被强迫的过程,保留最基本被强迫的证据。

 

03

在不参与经营的情况下,避免在另一方经营的企业中挂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或监事等职位,且尽量避免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实践中,在设立公司时,出于信任支持或方便的考虑,一方会在配偶方的公司挂名,甚至办理银行卡供公司往来使用。公司一般都会向银行或金融公司贷款用于周转,而作为实际控制人的配偶都会作为担保人对借款签署担保合同(而且一般都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担保方式),挂名方因为不参与公司经营,可能都不知道这些情况。

 

在资金链断裂、还不上贷款的情况下,银行直接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挂名配偶为被告,起诉要求偿还所有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因为挂名方在公司挂名高管之类的职务都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到,加之公司的利润分红也基本都是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所以,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是会将贷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更有甚者,如果还不上钱,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被负债方,还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

 

对于非举债方的一方,务必注意,尽量避免非必要不在企业中挂职,担任董监高等,否则可能就被负债。

 

04

不要轻易以自己名义开具信用卡、办理“消费贷”,而后将卡或钱款给另一方单独使用,即使要使用,也最好是将款项用在家庭共同生活中,比如买房、买车等

 

一方以自己名义办理的信用卡、“消费贷”逾期时,因为借款人是单独的一方,所以银行再追究责任,一般也只会起诉借款人一方,不太会涉及配偶一方;在双方感情已经淡薄或破裂时,实际使用的一方会拒绝偿还,导致借款方既没有享受到借款带来的收益还需要背负高额债务。

 

因此,即使要办理信用卡或者消费贷,也尽量是为了家庭生活和生产。尤其不要通过各种形式套现出来,交付现金。

 

05

发现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时,及时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及时离婚

 

夫妻一方一旦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时,会不管不顾地将家中值钱的一切东西都变卖、抵押去维持,甚至可能在外欠债导致欠债公司上门讨债。如果不及时隔离,可能会导致整个家庭岌岌可危。

 

因此,在发现一方染上赌博、吸毒等恶习,尽快对资产做一个隔离,可以在保证自己及其他家人人身及经济安全的情况下,再帮助该方慢慢解决恶习、债务问题。

 

当然,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上建议,在操作时还是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夫妻感情状态,避免因此导致共同财产流失或导致夫妻两人隔阂日益剧增而影响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