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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的孩子,还需要赡养亲生父母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沈婧律师、王净原律师 时间:2023-10-20

案情简介

与大多数普通孩子相比,小秦可谓是有个“地狱开局”:为了生儿子,亲生父母把还在襁褓中的她送给了亲戚抚养,之后的十几年间便一直不管不问。好在,亲戚待小秦十分好,特地办理了全套的收养手续,完全把小秦当成自己亲闺女来疼,小秦也十分争气,以县高考状元的身份考入了国内一流的大学。

 

美好的未来似乎触手可及,可小秦的亲生父母却又把小秦重新拉回了深渊。

原来,亲生父母得知小秦如此“有出息”后,便带着小秦的弟弟追到小秦的学校大吵大闹,强迫小秦“认祖归宗”,好将来能帮衬弟弟、为他们养老送终。在小秦明确表示拒绝后,亲生父母又开始威胁小秦,说要起诉小秦不赡养父母。

 

那么,和亲生父母闹到这步田地的小秦,真的还需要赡养他们吗?

 

律师解读

▶在有合法收养手续的情况下,被收养的孩子不需要赡养亲生父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而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开始适用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合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孩子就不需再赡养亲生父母,但需要对养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如何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

首先,被送养的孩子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次,收养孩子的人需要同时具备:

  • 年满30周岁
  • 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 具有抚养、教育、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 没有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另外,如果收养人没有子女的话,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则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已经结婚的人想要收养孩子,需要夫妻共同收养,而没有结婚的人想要收养异性子女的,则需要和被收养人有40周岁以上的年龄差。

 

最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进行评估。

 

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后,合法的收养关系即告成立,之后便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等手续了。

 

▶生父母能否任意送养孩子?

如前所述,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法律对收养、送养的资质、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除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情况外,生父母只有在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才可以作为送养人送养子女。

在实践中,“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一般指生父母重病、重残、被刑事处罚尚在服刑中,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其无力抚养等情况。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这类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重特大疾病证明、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刑的判决书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证明。

 

因而,若生父母未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私自送养孩子,在存在非法获利目的的情况下,可能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不存在非法获利的目的,如果生父母明知收养人不具备收养能力而草率送养,或者送养后得知收养人没有收养能力而放任损害结果发生,或干脆受重男轻女等思想的影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情节恶劣的,也都可能会构成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