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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挖几十年前的证据,家与家为当事人争取到房产的65%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吉鎏&叶浩然 时间:2024-03-07

 前言 
 
W女士和L先生结婚近30年。因L先生的过错,双方走到了离婚这一步。
 
双方最大的争议是一处结婚那年购买的房产。W女士希望自己多分,L先生希望对半分割。该房产几乎是由W女士家出的全款,婚后购买,登记在W女士一人名下。W女士未与家人签署过赠与协议或借款协议。
 
在与众多律师面谈后,W女士选择了家与家律所的吉鎏律师,代自己起诉并争取最大权益。经历了4次开庭,W女士最终拿到“胜诉”判决:W女士获得房产的65%,并且L先生支付过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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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难点
 
看上去,对房产出资较多且无过错的W女士多分房产,合理又公平。但是,要争取到这样的判决,却困难重重。
 
首先,无论如何,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W女士家庭出资是赠与其个人或者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其次,购房发生在几十年前,一个普遍使用现金的时代,所以全部购房款的支付都缺乏银行流水作为佐证。W女士想要证明是自己和父母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存在困难。
 
最后,W女士和L先生的婚龄有近30年,有极长的共同生活、共同为家庭付出的情况。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延长,双方在婚初对财产贡献悬殊这一事实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会越来越小。
 
 办案经过 
 
  • 1、艰难的证据搜集
 
面对这个缺乏直接证据的棘手案件,吉鎏律师与叶浩然实习律师陪同W女士反复回忆和梳理当时的购房细节。
 
在这个过程中,吉鎏律师发现W女士的父亲有记日记的习惯,于是以日记作为出发点,顺藤摸瓜地找到了当时W女士的日记、W女士的记账本、W女士父亲的记账本等原始资料。这些资料彼此之间,以及与购房合同之间有很高的对应性。
 
而后,根据记账本中的资金来源,吉鎏律师指导W女士及其家人调取相关股票流水。经核实,相关股票流水与记账本内容同样可以匹配。W女士的各项间接证据组成了证据链。
 
最后,吉鎏律师与叶浩然律师制作表格,针对购房合同上的每一笔购房款的金额、来源、支付时间、支付方式、对应证据、定性等进行说明,对W女士的证据链进行可视化整理。
 
  • 2、积极的庭审争取
 
不出意外地,购房款的来源及性质是本案庭审中的一个焦点。
 
凭借前期对证据的深挖、对证据链的整合、以及输出的可视化,吉鎏律师在庭审中与法官逐项核对相关购房款,赢得了法官对于W女士对购房款贡献极高一事的认可。
 
同时,吉鎏律师据理力争,强调本案应尊重现有证据,并且在财产分割中应充分考虑公平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最终,在综合考虑L先生的过错以及W女士的贡献后,法院判决W女士和L先生按65:35的方式分割房产,并且L先生支付过错赔偿。双方均未上诉。
 
 
 律师结语 
 
很多时候,当事人守着自己了解的真相,却不知道怎么取证。而诉讼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举证和质证。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自己的主张完成举证,不利后果都是要其自行承担的。
 
因此,在纠纷之初就与律师沟通,大家共同挖掘证据,整理证据,会很有利于争取更好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