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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参加兴趣班,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 张欢&李佳波 时间:2024-02-21

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是很多家长的心声,为了孩子的未来,上各类兴趣班和培训班也几乎成了孩子的必修课。
 
可是,
 
如果因为孩子上兴趣班、辅导班等,
 
导致教育成本增加,
 
离婚时约定的抚养费不够用了,
 
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什么时候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呢?
 
 01 
 兴趣班不是增加抚养费的合理事由 
 
张女士和丁先生离婚后,张女士为小丁报名了艾米熊早教班、钢琴、绘画、乒乓球等培训班,远远超过约定的抚养费,与此同时,丁先生的工资又上涨了。
 
于是,小丁就要求丁先生增加抚养费,并要求丁先生承担上述费用的一半。
 
但是,法院最终并没有支持小丁的诉请,
 
这是为什么呢?
 
法院支持的“必要”教育费,一般是指高中、初中和小学的基本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及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因参加培训班所产生的费用并非小丁成长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支出,培训班的费用已超出基本教育的费用,不应计算在教育费范畴。
 
同时,小丁未提交证据证明参加上述培训班与丁先生协商且征得同意,所以小丁的诉请不合理。
 
简而言之,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等,不属于《民法典》“必要”费用
 
因此,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父母未征得另一方同意、擅自为孩子报补习班、兴趣班,但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补习班、兴趣班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02 
 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抚养费?
 
离婚时双方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孩子有必要开支或正当理由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那么,
哪些算是合理、必要的开支呢?
 
一般情况下,孩子因患病需要长期治疗或大额医药费,基础教育的学费、书本费增加,原定的抚养费远低于当地生活水平、不够孩子基本生活等,都可以作为增加抚养费的理由,但是起诉方需要提供相关费用的证据。
 
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承担孩子必要合理的开支、保证孩子基本生活和学习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一些锦上贴花的开支,如夏令营、兴趣班、游学等额外费用,不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是否要承担还是看双方的经济能力和意愿,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父母在事前能友好协商、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