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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外国籍后,资金如何带走?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雷春波律师、郑芷茹律师 时间:2024-06-05

已经加入了外国籍的,如果出售了国内的财产,

出售所得的资金该如何带走呢?

或者加入外国籍之后继承了父母在国内的财产,

又该如何将资金带出去?

 

接下来,我们通过两则案例一起来看一下,个人资产对外转移的要求。

案例一:

David已经取得了日本国籍,准备举家搬迁到日本,他们出售了在国内的房产,准备将售房款和全部存款从中国账户转入日本账户,该如何操作?

 

案例二:

Nancy自小在美国长大,成年后继续在美国工作生活,也加入了美国籍。Nancy的父母则生活在国内,父母去世后,Nancy继承了父母账户内的存款,现在要如何将继承所得的财产转至其美国账户呢?

 

一般来说,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分为两大类,

分别是移民转移继承转移

 

移民转移是指加入外国国籍之后,将取得外国籍身份之前的境内财产变现并汇出境外的情况,如案例一中的David;继承转移是指其他国家的公民将依法继承的中国境内遗产变现并汇出境外的情况,如案例二中Nancy。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移民转移,需要做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可以汇出至外国账户。20万人民币以下金额可以一次性汇出,超出20万人民币则需要分三次在两年左右的时间汇出。第一次要少于总资金的一半,满一年后汇出第二次资金要少于剩余的一半,满两年后第三次汇出剩余全部资金。所以David需要分三次将所有的售房款转至自己国外的账户。

 

对于继承转移,如果是源于同一被继承人的财产,可以一次汇出,也可以分次汇出。若有多个被继承人,则应当分别汇出。Nancy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属于两位不同的被继承人,需要至少两次,才可以将所有资金转至自己国外账户。本例中Nancy一直居住在美国,属于美国税收居民,在中国继承的遗产,还应当按照美国法律规定申报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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