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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学堂:姐弟争产四连诉,家事律师拆解继承迷局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5-06-13

5月29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70期家法学堂活动,本期主题为“姐弟争产,继承案件实务分享”。上海律协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雷春波律师通过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深入剖析了四起关联诉讼中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纠纷、返还原物纠纷及法定继承纠纷的争议焦点,为大家呈现了一场精彩的实务解析。

本案涉及父母去世后,姐弟之间因遗产分配引发的四起关联诉讼。母亲去世后留有存款、股票及一套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父亲通过公证一人继承了母亲的遗产(存款和股票),随后以买卖形式将名下房产过户给小儿子,并进行了多笔资金转账。次年父亲去世,大女儿对父亲的行为及财产分配提出异议,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家法学堂上,雷春波律师对诉讼焦点做了详细拆解。针对案件中“父亲生前与儿子对涉案房屋的买卖关系是否成立”,雷春波律师结合双方真实的买卖意思表示及合同内容多处空白、价格不合理、不符合一般债权转让情形等细节,讲解了法院为何对姐姐(原告)的债权转让诉求不予支持。在“父亲与儿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无权处分”这一争议中,雷春波律师讲道,母亲去世后,父亲、弟弟、姐姐未对房产份额进行继承分割,故以上法定继承人对涉案房屋都享有权利,父亲擅自处分房产属于无权处分,但父亲与弟弟的真实意思为赠与且已履行完毕。

在“返还原物纠纷”及“法定继承纠纷”两方面,雷春波律师进一步结合法院判决,讲解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做出后即发生相应法律效益,并和现场律师进行研讨互动,大家围绕“涉案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赠与合同是否有效”“未经继承的财产能否处置”展开激烈讨论。

雷春波律师总结办案逻辑时指出,律师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中,需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合同无效纠纷中,需明确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在返还原物纠纷中,需注意放弃继承的生效时间;在法定继承纠纷中,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合理分配遗产。此外他还提出问题思考:原告律师在同类案件中是否应采取更一致的策略?如何更好地维护当事人权益?这些问题引导在场律师打开办案思路,探索更多可能。

本期家法学堂通过真实案例的深度剖析,为律师团队提供了继承案件的实务操作思路。雷春波律师强调,财富传承需提前规划,长远布局,以避免家庭纠纷。未来,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家事法律领域的专业研究,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通讯员:王凡

摄影:王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