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对比:从王暖暖案看跨国服刑离婚的法律壁垒与突破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凝未律师、苏凌律师 时间:2025-09-30
当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不同司法辖区时,案件性质便从单纯的身份关系争议,演进为对国际司法协作机制的一次实质检验。
备受关注的泰国坠崖孕妇王暖暖离婚案,系我国首例被告于境外服刑的离婚案件,其于2025年9月26日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通过跨国视频庭审得以推进,成功破解了被告在非海牙公约缔约国服刑所带来的程序性困局。本案的“破局”为审视跨国离婚中域外文书有效送达与当事人出庭方式等核心程序要件,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实践样本。
司法实践中,境内离婚与跨国离婚在程序上存在显著差异,而王暖暖诉俞某某离婚案则因被告在泰国服刑这一特殊情境,进一步凸显了跨国离婚程序的复杂与挑战。
一、程序对比:境内与跨国离婚的司法边界
普通离婚案件与跨国离婚案件,尤其是在被告于境外服刑这种特殊情况下,其程序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核心困境:王暖暖离婚案的程序瓶颈与突破
王暖暖的离婚之路之所以迁延六年,主要卡在了以下两个核心程序瓶颈上,而本案的审理过程也尝试了对这些瓶颈的突破。
1、司法文书“送达难”:跨国协作的复杂流程
本案中,司法文书的送达是整个诉讼进程缓慢的首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常情况下,若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则法院可直接送达代理人,将极大缩短送达的时间和程序。但因俞某某恶意拖延诉讼,拒不委托,同时泰国也并非海牙公约成员国,最终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进行送达。
依据1994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仲裁合作的协定》,本案司法文书送达需遵循中泰司法协助的特殊程序。
这一跨国司法协助流程具有显著的制度特征:
(1)程序链条冗长:涉及两国多个行政机关的协同作业,根据新闻报道,本案仅送达环节即历时22个月;
(2)执行标准存异:泰方基于其国内法中的隐私保护原则,对在押人员文书送达采取审慎态度;
(3)规范细化不足:中泰司法协助协定未对服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送达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导致实际操作中面临制度性障碍。
经过中泰双方多番努力,本案送达虽耗费近2年,最终成功送达被告。
2、当事人“出庭难”:视频庭审的技术与协作创新
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原则上要求当事人本人出庭。本案中,俞某某在泰国服刑,无法押解至中国出庭,而中国法官也无法直接去泰国监狱开庭。因此,跨国视频庭审成为唯一可行的方案。但若泰方拒不配合,将导致本案需等俞某某服刑完毕后方可推进。
通过中泰双方多轮协调,最终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让俞某某在泰国监狱“出庭”。这一安排超越了单纯的技术协调,其核心价值在于面对司法主权等敏感问题时,找到了平衡国家权威与个体正义的可行方案。此次视频开庭有效破解了跨国离婚中的出庭难题,对完善跨境司法协作机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三、司法启示:跨国婚姻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意识
1、明晰跨国婚姻的法律复杂性:
一旦婚姻关系跨越国界,其解除就不再仅是感情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国际私法程序问题。普通离婚案件中的“感情破裂”标准在跨国离婚中只是实体法的一环,更为棘手的是司法文书送达、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程序关卡。王暖暖案集中体现了若被告一方在国外,仅“送达”这一初始环节就可能耗费数年,跨国离婚的成本,不管是时间、金钱还是精力,都将远超预期。
2、树立事前防范的意识:
尽管“境外杀妻”是极端小概率事件,但其所暴露出的跨国婚姻法律复杂性仍具有普遍警示意义。对于绝大多数普通跨国婚姻而言,通常不会遭遇如此剧烈的冲突,但依然无法避免因跨国分居、文化差异或感情淡漠而可能面临的跨国离婚程序困境。正因如此,本案犹如一面放大镜,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事先的法律风险防范,往往比事后救济更为重要与可行。
(1)进行审慎的背景调查:婚前对伴侣的品行、信用、婚史等进行必要的了解至关重要。可借助一些公开渠道,如查询司法涉诉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征信信息等,并重视在相处中观察对方是否有不良嗜好或极端行为倾向,婚前做好体检,要求对方披露婚检报告。
(2)考虑签署婚前协议: 对于跨国婚姻而言,签署婚前协议是一项尤为明智的未雨绸缪之举。通过事先明确财产规则与潜在离婚可能的法律适用,来保护双方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复杂跨国法律纠纷。
3、保留证据与寻求专业帮助: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意保留重要财务凭证、沟通记录等。一旦面临离婚,特别是跨国离婚,务必及时咨询并聘请兼具国内法和国际私法知识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专业人士能帮助规划最有利的诉讼策略,协调复杂的跨国法律程序,避免因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