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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发布案例,李凝未律师为该案“儿童权益代表人”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上海高院 时间:2026-09-04

来源:“上海高院”公众号

原文标题:《祖父母长期照料自闭症边缘孙女,带娃支出可否要回?》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kM75HMmzXcNuFFUVUg-8A

9月2日,上海高院发布“儿童权益代表人”案例文章《祖父母长期照料自闭症边缘孙女,带娃支出可否要回?》,上海律协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凝未律师担任该案“儿童权益代表人”,为父母分居后长期由祖父母照料的自闭症边缘孩子维护合法权益。

李凝未律师作为“未成年人权益代表”参加徐汇法院《汇爱未来——权益代表制度工作指南》发布会

2025年1月,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在徐汇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期间提交《关于在涉未成年人家事诉讼中引入“儿童权益代表人”制度的建议》。

 

徐汇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徐汇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于3月上旬组建由分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就代表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调研,与徐汇区妇联、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家与家律师及相关单位多次沟通,深入交流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代表建议落实情况。5月中旬,办理小组结合徐汇区司法局、徐汇区妇联的会办意见,形成代表建议答复初稿,征询代表意见后最终形成定稿,并发布《汇爱未来——权益代表制度工作指南》。

 

针对实践中未成年人因年龄限制难以自主表达诉求,失能老人易受亲属不当干预的现状,徐汇区人民法院联合徐汇区法学会建立独立权益代表机制,选任具有法律、心理或社会工作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未成年人权益代表人”或“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弥补诉讼能力欠缺。该机制规范了权益代表人的选任标准、履职程序及监督规则,规定了权益代表人适用范围和介入标准。

 

期间,受徐汇区人民法院委托,徐汇区妇联选派家与家律师担任权益代表人。家与家李凝未律师、张欢律师在3起抚养费纠纷案、继承纠纷案中分别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老年人权益代表人,参加庭审,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一老一小”合法权益。

 

家与家律师担任“权益代表人”的这3起案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下面请与我们一起聚焦人大建议采纳后开庭的第一起“儿童权益代表人”案件:当父母分居后,自闭症边缘的孩子长期由祖父母照料,支付的各项开支能否要求孩子父母返还?当抚养“第一责任人”缺位,司法将如何平衡法定责任与亲情伦理?

来源:上海高院

案情概况

李凝未律师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案件的当事人是一名自闭症边缘儿童。2022年,孩子父母开始分居,母亲离开家独自生活。此后,孩子主要由祖父母照料,两位老人陆续垫付孩子的幼儿园学费、康复训练费、医疗费等各类花销。

 

2024年,孩子父母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孩子随父亲生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而事实上,孩子始终跟随祖父母一起生活。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希望孩子父母能更多地承担起为人父母之责,于是和孙女一起将孩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老人此前垫付的各项费用及利息,每人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提高至2500元,并要求母亲返还代为保管的30万元教育费且定期探望孩子。

人民法院裁判

法官心语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副庭长张冬梅:

代表点评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莉莉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胡睿:

专业,让权益保障坚实有力;温度,让法律守护润泽人心。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做未成年人与老年人群体最坚实的守护者,并为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完善建言献策,以不变的初心与持续的精进,与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守护每一个家的安宁与幸福。

 

本文来源“上海高院”公众号,家与家对原文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