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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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普法!自媒体账号离婚分割规则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凝未律师、冀丹丹 时间:2026-04-02

案情引入

正在播出的电视剧《家事法庭》中第一集“网红父母离婚纠纷案”引起大家热议,网红爸妈刘文波和孙辣辣的孩子“小笼包”并不是普通孩子,她还是家庭短视频账号中的主角,有粉丝有流量更有商业价值,这场离婚纠纷案中网红父母争夺的不仅是“小笼包”的抚养权,还有自媒体账号归属、后续运营和离婚后变现的空间。

许多人在该案中关注的是离婚纠纷中未成年人抚养权的归属规则,但该案其实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没有在电视剧中展现出来。

 

夫妻离婚时,自媒体账号是否可以分割?如何分割?

自媒体账号的属性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七条的内容,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事权利客体范畴,但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外延和价值认定等具体问题未予明确。

网络虚拟财产的表现形态最早为网络游戏装备,之后又出现比特币(BTC)、以太币(ETH)等虚拟货币',随着自媒体行业的爆发式增长,自媒体账号已经成为具有代表性、财产价值突出的网络虚拟资产之一。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试行)》第28条:虚拟货币,是指由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不具有法偿性且不能作为法定货币在境内流通、使用的,包括比特币(BTC)、以太币(ETH)、泰达币(USDT)等。

自媒体账号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一方面,自媒体账号通常依托特定主播,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人设特征及粉丝黏性,体现出明显的人身属性;另一方面,当账号粉丝量、影响力达到一定规模后,可通过流量分成、直播收益、广告合作、电商带货等方式产生稳定经济收益,具有显著的财产属性。婚姻存续期间注册与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产生的商业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依法分割。

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是:在离婚纠纷中,自媒体账号如何认定其权利归属?如何对其价值进行合理分割?

 

案例一 陈先生与谢女士离婚纠纷案

参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江苏法院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之六:陈某诉谢某离婚纠纷案--自媒体账号有价值,分割考虑人身属性。

基本案情:

陈先生与谢女士五年前登记结婚。婚前,陈先生经营着自己的快手账户,婚后不久,陈先生又注册了同名抖音账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300多万,经营短视频自媒体账户成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近年来,陈先生与谢女士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离婚争执让陈先生无心再经营维护账户并停更一年多。

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陈先生运营的300多万粉丝的抖音账户和10多万粉丝的快手账户归属和价值问题产生争议。陈先生认为,两个短视频账户具有人身属性和不可分割性,一直由其负责策划、维护、经营、拍摄、设计,谢女士从未参与运营,故两个账户应属于其个人财产,况且两个账户停更一年多,以后是否继续运营尚不确定,并不值很多钱。

 

法院裁判: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认为,诉争运营的抖音账户是婚后注册,快手账户的粉丝量也是婚后发展起来的。两个自媒体账户粉丝量已经达到一定数量,能够获取广告收入、平台流量收入等,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具有财产属性,其中财产性权利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于两个自媒体账户的注册和运营都由陈先生负责,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时可采取账户归陈先生单独所有,由陈先生给予谢女士一定经济补偿的方式处理。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均同意上述分割原则,并自行协商账户价值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二 艾先生与段女士离婚纠纷案

参见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公众号《百万粉丝主播离婚,自媒体账号怎么办?法院判了!》

基本案情:

艾先生与段女士相识恋爱后登记结婚。婚后,段女士以其个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抖音账号开始直播,账号粉丝量迅速发展到百万余人,段女士也获得对应直播收入。2024年,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双方对由段女士运营的百万粉丝自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

 

法院裁判:

关于账号的认定,该抖音账号在艾先生与段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注册和运营,该账号的价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关于账号的价值,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抖音账号进行司法评估,评估结论为该账号价值百万余元。关于账号的归属,法院认为段女士的自媒体账号是其用个人才华、特长、风格建立起来的独特形象,账号也一直由段女士负责运营维护,其价值附着了主播个人较强的人身属性,故在财产分割上应当采取账号归段女士单独所有,补偿一定金额给艾先生的方式。

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艾先生享有该账号价值的40%。一审判决后,艾先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律师解读:判决考量因素

从上述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可以看出,婚前或者婚后注册、婚后发展起来的自媒体账号,不论是共同经营还是个人经营,当拥有一定粉丝数量、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时,法院倾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考虑自媒体账号较强的人身属性,不能当做普通财产进行分割。

故在处理此类虚拟财产分割纠纷时,法院一般采用将账号归注册及运营人所有,并根据评估的价值由其向另一方补偿的方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补偿的价值,协商不成的可以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将围绕账号粉丝数量、内容质量、活跃度、互动效果、行业影响力及品牌合作情况,通过市场走访、同类型账号对比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结语

自媒体账号价值稳定性较差又兼具人身属性,在离婚纠纷中往往成为争议焦点,若未能提前厘清权属与收益归属,极易在诉讼中陷入被动。如果您正面对此类问题,建议尽早做好准备:

注意留存账号注册、运营管理、收益流向等关键证据,合理规划财产安排,必要时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归属;

及时向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咨询,律师能够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精准分析,厘清虚拟财产分割的核心规则与裁判思路,协助核查账号运营、价值及收益状况,更高效、全面地维护您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