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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故事|抚养权之争:核心是“育”而非“养”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鞠娟律师、苑宝丹律师、黄婷会 时间:2026-01-13

母爱隔离危机

“铭法护权益,尽责解婚纷”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当事人王女士的满心感激,更见证了一场“母爱”与“隔代亲”的抚养权交锋。这份沉甸甸的认可,源于我们律师团队在复杂离婚纠纷中,为当事人守住了最珍视的亲子纽带,也彰显了法律对公平正义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坚守。

本案当事人王女士与男方结婚十余年,结婚初期感情尚可,后王女士发现丈夫婚内出轨,心灰意冷,决意离婚,从家中搬出开始分居。双方育有一子小明,现年12周岁。小明自幼便主要由奶奶协助照料日常生活起居。奶奶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事无巨细地付出,与小明建立了深厚感情。
 
从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来看,男方工作稳定,其父母(尤其是奶奶)有充足时间照料孩子生活,看似形成了与孩子稳定的抚养现状。王女士同样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其更注重孩子的教育规划与成长发展。但不利的是,双方离婚纠纷期间,男方及其家人阻挠王女士正常探视孩子,切断母子间的微信、电话等沟通渠道,试图通过情感隔离削弱王女士与孩子的联结。
 
精准突破被动局面
 
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上分歧较小,核心争议焦点在儿子小明的抚养权归属上。男方及其家人主张,奶奶长期承担主要照料责任,已形成稳定的抚养现状,且王女士主动搬离住所的行为,应视为放弃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机会,孩子随男方生活更能维持生活稳定性。王女士则坚持,自己作为母亲,在孩子的教育规划、成长引导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请求法院将抚养权判归自己。
 
面对男方的强硬态度与我方的被动局面,家与家律师团队迅速制定了下列办案策略,精准突破案件难点。
 
1.重塑母亲育儿价值
 
我们指导王女士系统梳理其参与孩子成长的全维度证据,跳出“谁照顾时间更长”这一局限性范畴,聚焦“谁能决定成长质量”的核心,凸显其为孩子提供多元成长机会的努力。
 
2.明确祖辈抚养属性
 
在与男方的沟通及庭前准备中,我们不否认奶奶在生活照料上的付出,但明确界定其“辅助性”而非“替代性”,强调王女士作为母亲的法定监护职责从未转移。我方主张抚养权的核心是‘育’而非‘养’,向男方及法院阐明: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衣食无忧的生活照料,更需要母亲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引导,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前瞻性规划。
 
3.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单独征询儿童意愿。尽管男方及其家人试图隔断母子联系,但王女士多年的关爱与付出已深深印在小明心中,小明坚定地表达了想和妈妈一起生活的意愿。
 
这一关键表态彻底扭转了我方先前的被动局面,男方也意识到孩子的意愿已成为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继续诉讼不仅难以胜诉,还可能进一步伤害孩子与自己的感情。于是,男方主动转变态度,向我方提出调解申请,核心诉求转变为争取多一些探望机会。
 
“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
 
最后,在法院的组织下,我们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与男方进行调解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儿子小明的抚养权归王女士所有。同时充分保障男方的探望权,双方约定了具体、可执行的探望方案。这一结果既尊重了孩子的真实意愿,保障了王女士的核心诉求,也兼顾了男方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这面锦旗,不仅是一份谢意,更是对我们在家事案件中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细致洞察情感与法律交织点的专业理念的肯定。未来,我们仍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务实的办案策略,为更多身处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保驾护航,让法律成为守护亲情与正义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