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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你:不要再抢孩子啦!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严婷&顾晓荣 时间:2024-02-21

在抚养权案件中,律师听到的最多的就是“律师我把孩子藏起来是不是抚养权就能归我?”或者“对方把孩子藏起来了,我是不是应该把孩子抢过来?”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作为一个已经当妈的婚家律师来讲,真的建议你:不要再抢孩子啦!
 
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抢到孩子或者把孩子藏起来就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这样的想法是一个“误会”,在部分案件中其他抚养条件一致的情况下,为不改变孩子的抚养状态,抚养权会归正在抚养也就是现在正在照顾孩子的那一方,然而这种情况不是绝对的。
 
但一传十,十传百给很多正处于离婚诉讼阶段又争夺抚养权的当事人一个错误的信号,以为只要把孩子藏在自己这边,就可以获得抚养权,因此也上演了很多本不应该的有的“抢孩子”情节,抢孩子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甚至到了离谱的程度。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是对未成年人影响最大的人,抢夺孩子、藏匿孩子的行为本身是限制孩子自由、侵犯另一方作为父母的探视权的非法行为。抢夺隐匿也让未成年身心都遭受无法估计的折磨。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中也通过案例来确认被抢夺、藏匿的孩子属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地位,所以作为父母应该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也应当用正确的方式去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实际诉讼中,法院对抚养权的归属的判决并非当事人想的那么简单,也绝不是谁正在照顾孩子法官就一定会把抚养权判给谁。
 
 
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参考因素是非常综合的,首先,基本的原则是,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思。
 
另外,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来最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抢夺藏匿孩子不仅会影响对抚养权的争取,更有可能涉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侵害未成年人的利益而无法获得抚养权!希望作为父母的双方都能更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用适当、合法的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未成年的伤害,且孩子由谁抚养并不割裂父母与孩子的关系,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应当积极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以维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