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严婷律师&高蕊律师 时间:2025-10-2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无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获得的赔偿金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案情简介
李某(男)、林某(女)两人于2011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因各类问题冲突不断,于2013年7月开始分居。此后二人两次提起离婚诉讼均未获支持,2015年5月,李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查明,李某于婚姻存续期间曾获所任职公司支付的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对此,被告林某认为,上述赔偿款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告李某认为,自己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几个月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在此期间将部分款项用于消费,其余部分用于提前归还婚前所购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贷款。
法案判决
准予李某与林某离婚,对于公司支付的赔偿款,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因部分已用于归还贷款,且归还贷款的部分已在房屋分割中计算,故扣除提前还贷的部分。另外酌情扣除原告李某失业期间的一些正常消费,剩余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律师解读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主流观点认为该款项系对一方失业过渡期的一次性补偿,不仅仅是对个人的生活保障,也是对家庭的生活保障,与人身具有可分性,不具有专属性,类似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对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劳动法意义上,其与经济补偿金是不同的概念,两者适用情形迥异。违法解除争议产生于用人单位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不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赔偿金系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后的惩罚性措施,支付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而在婚姻意义上,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该类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这个问题,目前虽未看到司法实践中的详细论述,但结合现有公开案例可知,亦倾向于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说法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适用婚后所得共同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无法穷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5款采用了兜底条款,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第2款明确“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才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此处赔偿指因生命、身体、健康受到侵害而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的赔偿,与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金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在双方约定不明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时,对于不具有特定人身权性质的财产,依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认定更适应我国国情。
另一方面,与合法解除或终止相比,违法解除或终止的性质是恶劣的,通常直接剥夺了劳动者正常工作并获得工资性收入的权利。劳动者对于解除一事,大多数是没有预知、无事先准备的,也就意味着接下来一段时间需重新寻找工作。在合法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被认为是对劳动者失业过渡期的个人及家庭生活保障的情况下,举轻以明重,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更应是对劳动者无工作期间的生活保障,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律师建议
1、为避免夫妻双方因存在争议性的财产归属产生分歧,双方可以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以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
2、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就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后期双方产生争议,一方主张上述财产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且有相应记录而另一方无相反充足证据予以反驳的,可能会面临无法要求分割的风险。故律师建议尽早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安排为宜,以避免因观念不合出现矛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