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大利亚离婚,如何进行财产分配?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张欢律师、周逸伦 时间:2026-03-30
与中国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财产分割和抚养权不同,澳大利亚法律下,解除婚姻、财产分配和抚养问题是独立的三个程序。那么,在澳大利亚,要如何合法有效、低风险地完成财产分配?本文将梳理涉澳婚姻财产分配的两种核心法律工具——BFA协议与Consent Order,从程序、效力、风险等各角度分析每一种选择背后的利与弊。
一、财产分配的原则
公平原则是澳大利亚家庭财产分割中最核心的原则。澳大利亚家庭法Family Law Act 1975 Section 79中规定法院在作出财产分割相关裁决前,必须确信该裁决在所有情况下是公正且公平的(just and equitable)。但需要说明的是,公平原则并不等同于简单的50/50平分,而是根据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未来需要等因素综合衡量。
Family Law Act 1875 Section 79(2): The court shall not make an order under this section unless it is satisfied that, in all the circumstances, it is just and equitable to make the order.
二、具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 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BFA)
01 什么是BFA协议?
具有约束力的财务协议(简称“BFA协议”),可以理解为婚姻财产协议,适用于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后。BFA协议是一种允许夫妻自行约定财产事项的法律文书,内容涵盖财产分配、经济支持及其他与双方有关的财务事项。
在离婚的场景下,BFA类似国内的离婚协议,但又存在效力上的区别。在中国法律下,离婚协议是以婚姻关系解除为生效要件的,所以即使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若没有登记离婚或经法院文书确认离婚,那么财产分割的约定是未生效的。而在澳大利亚法律下,若双方签署完毕BFA协议,则意味着双方的财产已经根据协议进行分割,根据协议约定分别归各自所有,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已经解除。
02 如何签订一份有效的BFA协议?
与国内在双方意思自治下即可达成离婚协议不同,BFA签署时双方都必须委托律师。具体而言,要使 BFA 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双方签字:协议必须由双方亲自签署;
②独立法律意见:双方在签署前必须各自由独立的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③法律意见声明:各自的律师必须提供一份书面声明,确认已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

03 BFA的优势有哪些?
就内容本身而言,BFA是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的财产约定,双方可以自行对财产分割作出安排,灵活性更高,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需求制定详细条款,且协议本身并不强制要求公平性,只要没有强迫和欺骗行为即为有效约定。
就时间成本而言,BFA经有效签署后即产生财产分割的效力,双方可以免于冗长的诉讼程序。
就金钱成本而言,虽然BFA的签署也必须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声明,但相比于诉讼程序所需的高额律师费,是非常经济的选择。
04 生效的BFA协议是否有可能被推翻?
即使BFA协议有诸多优点,其同时亦面临较高的撤销风险。如前文所述,澳大利亚法律下财产分割遵循公平原则,这也意味着即便签署了BFA协议,只要任何一方有证据证明这份协议是不公平的,比如有未披露的财产、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在实践中超出3:7的分割比例会被倾向认定为不公平)等,任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查并再进行分割。
三、婚后财产协议法院确认令(Consent Order)
01 什么是Consent Order?
如前文所述,即使离婚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却仍然需要担心将来情况变化而影响协议的有效执行。那么,Consent Order就是一种比BFA更为保险、效力更为确定的财产分配方法。
02 如何启动Consent Order程序?
双方需要将各自的财产情况、收入、支出情况,双方对家庭所作出的经济、非经济上的贡献,罗列一份清单,并提出分配方式,提交给法院确认,法院在审查确认通过后下达确认令。一旦确认令下达,则双方都受该确认令约束。
03 Consent Order的优势
Consent Order是在双方充分披露下,经过法院审查确认的文书,这意味着满足了法院对财产分配的公平性的要求,撤销风险较小,通常不会被推翻。且Consent Order具备可执行性,如果一方违反确认令,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Consent Order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法院审查的时间从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