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家暴,如何锁定“关键证据”?
来源:家与家律师事务所 作者:鞠娟律师、苑宝丹律师、王琳琳 时间:2026-07-27
当拳头和恶语落在最亲密的人身上时,它摧毁的不仅仅是身体,更是一个家庭的信任与安全感。面对家暴,沉默等于纵容。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家暴是违法行为,必须零容忍。
1. 家暴不是私事,法律提供保护
一旦发生家庭暴力,施暴一方将面临行政、民事乃至刑事三个层面的法律责任。这三重责任如同三道防线,为受害者构筑起全方位的法律保护网。
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于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轻微家暴行为(如扇耳光、推搡致轻微淤青等),公安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加害人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这是对暴力行为最直接的否定和惩戒。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若能拿到公安机关在处置后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这将成为日后认定家暴事实的关键证据。
此外,受害者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受理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为24小时)
离婚诉讼中的家暴过错认定
在离婚诉讼中,家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直接影响离婚案件的处理结果。
(1)家暴是法定离婚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被认定为存在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家暴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比例: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将家庭暴力行为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一般认为施暴方不宜获得直接抚养权。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财产。
(3)被家暴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家暴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法律予以明文保护与救济。
案例链接
例如,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中,法院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认定被告实施了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支持了无过错方原告的损害赔偿请求,酌定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20,000元。
因此,在离婚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家暴过错的一方确实需要承担切实的不利后果。
家暴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很多人误以为“夫妻打架不犯法”,这是极其错误的认知。一旦伤害程度达到“轻伤二级”,施暴一方的行为就突破了民法范畴,构成刑事犯罪。
(1)入罪门槛: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导致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影响容貌的损伤。具体情形繁多,例如:颅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肋骨骨折2处以上等。
(2)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轻伤,即构成此罪
(3)刑事责任不可“私了”:一旦经过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案件性质就转变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即使受害一方后期原谅,或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赔偿协议,也只能作为量刑情节(如获得谅解可能从轻处罚),但不能撤销案件或免除刑事责任。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章先生因婚外恋问题与妻子发生争吵,其间勒住妻子颈部、将其推倒并撞击头部,导致被害人颅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及多处轻微伤。尽管章先生在审理中自愿赔偿几十万元,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最终仍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面对家暴,你应立刻做的三件事
立即报警(110):拨打“110”,而非辖区派出所座机电话,这是最重要的一步。报警记录、出警笔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或处罚决定,是认定家暴的关键证据。
及时验伤并固定证据:持公安机关开具的“验伤通知书”前往医院就诊,详细陈述伤情原因,保存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对伤痕进行拍照、录像,确保人脸及受伤部位同时出现在镜头中。
及时寻求帮助:家暴案件涉及情感、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多重复杂问题。建议当事人寻求当地妇联、居委会、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
互联网上曾有一句热评,“Ta不打我的时候也挺好的”,这句话透着无尽的戏谑与讽刺,但也深刻表达了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婚姻中深受折磨却无法自主反抗的处境。积年累月经受家暴,就像是被蒙在被子里,如果你也感到窒息与痛苦,已经无法靠自己“掀开被子”,一定要及时寻求外界帮助,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更是自救的开始。
请记住:“动手打你的配偶,Ta一定不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