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遗嘱指定监护案宣判:父母一方可通过遗嘱指定第三人担任子女监护人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实践中,有很多父母有这样的疑问:在自己离世后,如何能保障尚未成年的子女或行为能力欠缺的成年子女有人照顾?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情简介上海的徐女士多年来一直与儿子小陈相依为命,小陈的父亲陈某早年被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经鉴定属于精神残疾一级,一直住院治疗,小陈的爷爷和父亲陈某的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小陈的奶奶早年间与爷爷离婚后便再无联系。独自抚养儿子的徐女士在2020年罹患癌症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实践中,有很多父母有这样的疑问:在自己离世后,如何能保障尚未成年的子女或行为能力欠缺的成年子女有人照顾?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案情简介上海的徐女士多年来一直与儿子小陈相依为命,小陈的父亲陈某早年被确诊为双相情感障碍,经鉴定属于精神残疾一级,一直住院治疗,小陈的爷爷和父亲陈某的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小陈的奶奶早年间与爷爷离婚后便再无联系。独自抚养儿子的徐女士在2020年罹患癌症
婚前同居与婚姻是两个不同的阶段。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年轻男女在准备同居之前,除了身体上、心理上要做好准备之外,也要了解同居会引起的财产风险。今天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同居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同居期间哪些财产是我的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对方可能也有份?同居不同于结婚,其财产归属原则是以个人所有为原则,共同共有为例外的,具体而言:(1)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
从一则真实案例说起:A女士在3岁时父亲车祸去世,被送到了亲伯父家收养,抚养至大学毕业。A与母亲初中之前基本上没见过面,初中开始母亲也只是一个月去看A一两次,没有其他的特别照顾。A和母亲的关系并不亲近,未来也只打算尽基本的赡养义务。母亲和第一任丈夫生了个女儿,和第二任丈夫(A的父亲)生了A和妹妹,和现任丈夫生了弟弟,A女士认为四个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而伯父对A是事实收养,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收养关系,A女士表示自
结婚买房时明明我们家出钱多,为什么离婚时他们家却分那么多?
张老师还未离婚时与星星大学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约定正式入职后80万安家费一次性发放,服务期8年。后星星大学在张老师离婚后将安家费一次性汇入张老师账户中。然而张老师前妻认为安家费也有自己的一份……事实经过2005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2015年3月张老师作为星星大学引进人才正式被聘用为教授。2015年7月张老师前妻起诉要求离婚,一审法院作出离婚判决,该判决书于2015年12月发生法律效力。2016年1月星星大学向张老师发放安
【导语】现如今房价高居不下,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所购置的房屋几乎都有来自父母的出资。家庭和睦的情况下,大多数父母会将出资作为对子女的赠与,但一旦家庭中发生纠纷,父母想要回出资或主张房屋权益,法院又将如何进行裁判呢?【案例】2002年,张女士刚刚大学毕业,其父母出资大部分,张女士个人出资小部分,购买了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房屋一套,登记在张女士一人名下。房屋交房后,由张女士独自居住;2003年,张女
杨女士的父亲于2004年去世,母亲于2007年去世,两人都没有留下遗嘱。她的父母留下了一套房子,但直到爷爷奶奶都去世以后,杨女士才去办理继承手续。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却告诉杨女士这套房子牵扯到了22位继承人。明明是独生女,却不能继承所有财产,还牵扯到了这么多人,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我们就跟随杨女士的视角来看看法定继承这回事。亲属图概览杨女士父亲去世后的继承问题第一步,确定遗产的范围。这一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
孟子云: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赡养老人,不仅是家庭的大事,更关系着整个社会的和谐。那么在法律上,谁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首先,子女在这方面肯定是责无旁贷的。那么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例如孙子孙女是否有义务赡养家中老人呢?很多人可能就会有疑惑,拿不准主意了。今天就想通过一个案例,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看这个问题!住在浙江诸暨的汤大爷夫妻在大儿子去世以后,因为赡养的问题,把孙子告上了法庭。当初汤大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