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一方提出亲子鉴定,法院如何处理?
在大多数离婚诉讼中,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和抚养费的给付,都是重要的争议焦点。但若是一方对子女的亲子关系都产生了质疑并提出了亲子鉴定申请,法院会如何处理呢?案例分享案例一刘先生与张女士诉讼离婚,刘先生认为婚生子并非其亲生,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张女士在收到刘先生的鉴定申请后,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不同意鉴定。后经主办法官开导释明,张女士最终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小刘与刘先生确系父子关系。案例二
在大多数离婚诉讼中,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和抚养费的给付,都是重要的争议焦点。但若是一方对子女的亲子关系都产生了质疑并提出了亲子鉴定申请,法院会如何处理呢?案例分享案例一刘先生与张女士诉讼离婚,刘先生认为婚生子并非其亲生,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张女士在收到刘先生的鉴定申请后,感觉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不同意鉴定。后经主办法官开导释明,张女士最终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经鉴定,小刘与刘先生确系父子关系。案例二
离婚诉讼中,除了对常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会碰到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形:即有一方父母去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但在离婚时尚未实际继承,那么子女的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子女能继承的遗产份额吗?案例分享案例一(2021)鲁1003民初2450号本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涉案房屋房权证载建筑时间为1905年,同时根据小观镇南厫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证明,涉案房屋为徐某信与张某生前共同拥有,除被告外,徐
李先生和张女士的离婚纠纷正在法院审理。诉讼中,张女士主张李先生委托律师花费了5000元,该笔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李先生应分给张女士一半的款项即2500元;李先生则回应,委托律师是因为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有限,聘请律师处理离婚是合理的支出,不应进行分割。对该问题双方各执一词,似乎各有各的道理。离婚诉讼中的律师费是否属于合理支出,是否还需要进行分割呢?我们检索了上海和其他地区法
大家都知道,离婚之后,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父母没有离婚还能支持吗?下面这两个案例会告诉我们答案:案例一余某育与颜某妹于2011年6月13日登记结婚。次年5月4日,颜某妹生育一子。此后,颜某妹便回娘家坐月子,后又外出务工,与余某育长期分居,对其子也未尽抚养义务。2014年4月8日,颜某妹之子提起诉讼,要求颜某妹履行抚养义务。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规定了有关婚姻无效的情形,其中包括:重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那么其中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亲生的孩子与收养的孩子吗?【案例分享】廖某圣系廖某文的爷爷,廖某旺育有两个儿子,长子为廖某武、次子为廖某文。廖某花小的时候被亲生父母遗弃,后被廖某旺收养,取名廖某花,并办理了户口登记,廖某花户口初始登记在廖某圣名下。廖某圣常住人口登记表信息中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涉外法律事务越来越多。为了尽可能维护自身利益,很多人会选择委托律师代为参与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的规定,如果外国人在中国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国的律师。那么外国人要怎么委托中国律师呢?这可不是随便签一份委托书这么简单。一文带你了解外国人如何委托中国律师处理法律事务。【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内】当外国人居住在中国境内时,要想委托
千股竞价涨停!牛来了,不,牛疯了!!!4000点,只是时间问题!爷爷,你醒醒,你买的股票终于回本了!九月末,伴随着政策信息发酵,各路股票纷纷涨停,股民们陷入狂欢。网络大V、财经博主一齐号召民众进场:贷款也要进,卖房也要进,这是时代的红利!上班一年,不如股市一天。十月八日,在狂暴涨幅的吸引下,在政策利好的高歌中,新股民在国庆结束后跑步入场。随之而来的,便是股市在猛烈暴涨后迅速迎来回落 伴随着股市行情
不论结婚或离婚,二婚和一婚的夫妻关系在法律上都没有差别,以结婚证为始,以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为终。那么夫妻关系的解除,是否意味着在二婚家庭中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也随之解除呢?让我们先来看一个颇为曲折的案例。基本案情何先生和庄女士在1989年结婚,庄女士有一7岁的女儿小庄,也从双方结婚开始随着夫妻二人共同生活直至成年。2023年10月何先生将小庄告上法庭,主张亲情破裂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继父女关系。何先生此举并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