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轨,赔偿100万!”忠诚协议到底有没有用?
现实中,我们经常听到五花八门的忠诚协议,类似出轨方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就丧失孩子抚养权、出轨方一次性赔偿100万违约金等等。越极端越倾向某方的忠诚协议,越是让人大呼痛快,可是,诸如此类的条款即使白纸黑字地写下,就真的有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1043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
现实中,我们经常听到五花八门的忠诚协议,类似出轨方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就丧失孩子抚养权、出轨方一次性赔偿100万违约金等等。越极端越倾向某方的忠诚协议,越是让人大呼痛快,可是,诸如此类的条款即使白纸黑字地写下,就真的有用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仅以民法典第1043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是
在离婚诉讼当中,为了解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况,法官一般会签发《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财产申报表》等一系列文件,由双方主动填写名下的财产,帮助法官查明事实,推进离婚财产分割事宜。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人为了不让对方分得财产,选择部分申报甚至不予申报财产,不仅给案件审理造成困难,也严重损害了对方所享有的财产权益。那么,对于这种瞒报真实财产状况的行为,有什么法律风险呢?案情概要尽管双方对财产分割存在极
李律师,我和我的外籍前夫已经获得了新加坡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这份判决能否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是否还需要我们在中国再走一次离婚流程呢?近日,我们接到了一则当事人的咨询,内容如上,焦点聚焦在涉外离婚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引发了我们对该问题的思考和讨论!一、中国是否会直接承认涉外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的涉外离婚判决,不必然能够在中国获得承认与执行即不当然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而是以申请
案例一张华与苏秀十年婚姻因双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协商一致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双方婚内房产、车辆归男方张华所有,男方需要向女方支付补偿款折合人民币4,000,000元,但是双方都有各自的顾虑。走到离婚,双方信任基础已然破裂。资产过户和钱款到位,就是这段婚姻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张华:她不配合我过户,到时候还要打官司,太麻烦!她得先过户!苏秀:房子车子过户了,到时候他推三阻四不给钱,太麻烦!他得先给
父母的房子给我立了公证遗嘱,可以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吗?在房产继承的咨询中,我们经常收到类似问题。答案是:不能。现实中,不少人以为只要有公证遗嘱就能办理房屋过户,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究其原因,是因为即使是公证遗嘱,也可能有失效的情况。首先,房产登记部门难以验证公证遗嘱的真实性;其次,公证遗嘱可能不止一份;最后,《民法典》实施后遗嘱效力规则发生变化,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一旦可能涉及争议,房产
虽然我国并未禁止同性之间恋爱甚至同居,但至今仍未立法接纳同性伴侣之间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这也意味着,很多同性伴侣只能同居以实现夫妻生活的实体权利而无法在法律名义上取得夫妻身份。那么如果同性伴侣分手,他们同居期间的财产,法院会如何分割呢?1 案例分享(2018)苏01民终10499号一审法院认定姜姗、赵菡在购买诉争房屋前起已经建立持续稳定的同居关系,有稳定的共同关系作为基础,在双方同居期间购买的诉争房屋
案例分享:(2021)豫1081民初6356号原告赵某2与被告赵某1于2019年在网上认识,双方于2020年农历4月29日举行结婚仪式并同居生活。因同居时被告赵某1未达到法定婚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赵某1对原告与被告赵某1举行结婚仪式、收到见面礼及彩礼金的事实均认可。现原告赵某2起诉要求赵某1返还见面礼21000元、彩礼66000元及戒指一枚、项链一条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子设备的普及和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录音录像证据来证明己方主张。但大多数情况下,录音录像时均未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甚至对方当事人都不知情。那么,这种情况下所取得的证据,会被法院认可吗?案例分享(2023)鲁1428民初2482号对于董某主张的马某1窃听、偷拍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